「都市更新條例」問題與解析

發佈時間: 2001-08-02 16: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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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所謂「都市更新」,顧名思義,當然專指針對「都市土地」而來。而所謂「都市土地」,乃指依法發布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亦即其使用受都市計畫法管制之土地(請參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平均地權條例第三條及土地稅法第八條規定)。      本條例第一條第一項開宗明義亦表示係「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第三條第一款就所謂「都市更新」之定義,更明確的表示「係指依本條例所定程序,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可見,並非全國土地均能適用本條例進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