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今年 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為365.9萬元

發佈時間: 2018-04-06 20:46:37
LINE-SHARE FB-SHARE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2017年5月10日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公告地價由每3年調整一次縮短為2年,以貼近不動產市價脈動,落實賦稅公平。高雄市2016年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為406.6萬元,2018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經重新規定地價後之累進起點地價為365.9萬元。 該處進一步說明,地價稅除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按千分之2、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千分之6、工業用地稅率千分之10外,一般用地稅率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本市內應稅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後乘稅率課徵。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365.9萬元者按基本稅率千分之10課徵,每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增加一個稅率級距,超過者就超過部分適用累進稅率課徵,稅率級距最高為千分之55,稅率級距如下: (1)第1級距:基準地價為3,659,000元以下,稅率千分之10 (2)第2級距:基準地價為3,659,001至21,954,000元,累進差額18,295元,稅率千分之15 (3)第3級距:基準地價為21,954,001至40,249,000元,累進差額237,835元,稅率千分之25 (4)第4級距:基準地價為40,249,001至58,544,000元,累進差額640,325元,稅率千分之35 (5)第5級距:基準地價為58,544,001至76,839,000元,累進差額1,225,765元,稅率千分之45 (6)第6級距:基準地價為76,839,001元以上,累進差額1,994,155元,稅率千分之55。 該處提醒民眾,符合按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土地,納稅義務人可自即日起至9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至9月25日)前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起適用,請把握申請期限,儘速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申請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 原發文處:http://pse.ee/5P4MX